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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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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谦小的时候也读过好多这样的励志故事,可都忘了,大概是情感发育不是很跟得上平均水准,当时念了毫无感觉,直到现在才稍微有点触动。

    他随口跟俩孩子说:“你们老师有点水平,选的课外阅读不错。”

    做饭的三胖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在一堆煎炒烹炸的声音里说:“讲了啥?来大点声给哥念念。”

    魏谦就清了清嗓子,打算给三胖展示一下升旗讲话的嗓音,结果他一个字都还没来得及念出来,魏之远那小崽就突然在旁边煞风景地说:“哥,我不想上学了。”

    他旧事重提,魏谦没搭理他,也没当回事,因为他作为一个称职的封建家长,打算把独/裁的光荣传统进行到底,上不上学这种事,根本轮不着小崽子自己发表意见。

    魏谦冲着厨房的三胖嚷嚷说:“让你也受受教育,我看看从哪段开始……嗯,就这篇吧——理想……”

    “哥。”魏之远走过来,蹲在魏谦面前,直勾勾地看着他,又说了一遍,“我不想上学了。”

    小宝惯于添乱,连忙颠颠地跑过来,脆生生地说:“哥,他不学好,打他。”

    魏之远皱皱眉,义正言辞地对她说:“你一边去,哪儿都有你。”

    “你才给我一边去,”魏谦随手拿课外阅读材料在魏之远脑袋上打了一下,顺口溜出一句,“再说一句老子打断你的腿。”

    这句话是有出处的,魏谦小时候,他们班有一个同学,因为调皮捣蛋被老师找了家长,同学他爸就是这么在那小子脑袋上打了一下,恶狠狠地说:“再逃学一次老子打断你的腿。”

    幼小的魏谦一直觉得这种说法很有家长范儿,那时候他还年少无知,就把这句话写在了摘抄笔记上,结果让老师打了个大叉……

    总之,他一直渴望能套用这句话教训别人一次凰尊九天最新章节。

    魏之远看着他吊起来的胳膊,神色复杂。

    他第一次抗拒上学,是因为根本不知道上学是干什么的,但这一次,小男孩经过了深思熟虑,并且有理有据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上学了,上学挺好的,可是要上好多年,花好多钱,我还是跟你出去挣钱吧,我会干活,会打架,能养活自己,也能养活你。”

    可惜魏谦是个没法沟通的人,小远的有理有据被当成了耳边风。

    魏谦低头看了魏之远一眼,觉得这个小崽子是不知天高地厚,他手痒,想揍这小崽一顿——魏谦想,自己每天披星戴月出去,随着业内竞争压力增大,他得时刻流血流汗地准备跟各路同行斗智斗勇,结果被小崽子一说,好像这么有技术含量的事是个人就能干似的,真他娘的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一点也不知道别人养着他的辛苦。

    可是呢,魏谦一看他那认真而信誓旦旦说要养活自己的模样,就没下去手。

    小东西……好歹有点良心。

    于是魏谦敷衍地对他说:“那你好好念书,将来大学毕业不行,硕士博士也不行,你得博士后,博士后后后,叫别人是‘刀克特’魏,你争取给咱弄一‘剪克特’魏,那才牛掰呢。”

    魏之远低下头,他读了点书,懂了点事,听出大哥这是在逗他玩,这件事显然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

    宋小宝这个熊孩子笑嘻嘻地凑过来,摇头摆尾地讨打说:“剪克特魏,嘿嘿嘿嘿。”

    魏之远:“一边去,小丫头片子。”

    宋小宝不甘示弱:“我才不是‘片子’,我是‘鼓子’!你是个芦柴棒顶着的羊粪球!”

    魏之远:“……丑丫头片子。”

    宋小宝愤怒地尖叫:“羊粪球!”

    魏之远冷静地回复:“叫你自己呢。”

    俩人于是掐到了一块,魏谦在旁边看着,没有一点拉架的意思,巴不得他们俩掐得热闹点,看小孩打架也是他的娱乐项目之一,反正打不坏。

    刚来的时候,魏之远的眼神是非常野性难驯的,性格也总比同龄人沉闷些,每天和在家里喋喋不休地发表自己毫无建树的看法的小宝形成了鲜明对比,那时候,乍一看,魏之远就像是把一个青春期的大孩子塞进了一个小家伙的身体里,总觉得人跟模样不配套。

    然而最近半年以来,他却越来越“小”了,言行举止也跟着幼稚了起来。

    魏之远一边和小宝掐架,一边余光瞥着魏谦,发现吊着一条胳膊的大哥喜闻乐见地围观他们俩的战斗,这才有几分表演性质地继续搓宋小宝的火。

    自从上次换牙闹出笑话来之后,魏之远无意中找到了一个讨好大哥的方式——就是把智商拉到和宋小宝一样的高度,时常和她一起做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傻事。

    他们俩表现得越幼稚、越缺心眼,大哥的态度就会越随和一点,少装腔作势一点。

    于是魏之远越发地朝着这条路走了下去。

    他的天生资质原本能让他长成一个炫酷的人,然而他却走上了一条二逼的道路,人生际遇,真是难以捉摸。

    魏之远对魏谦和这个家的感情是非常炽热的。他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别的孩子天生就有家,魏之远没有,他把“家”当成了一种事业来经营总裁的小情人。

    只要能留下来,留在这个家里,别说只是装傻充愣,让他拼命都可以。

    小远始终记得,有一天,他白天在学校里被冻感冒了,总是冷,睡着了以后不自觉地钻进了魏谦的怀里,窝在那暖烘烘的怀里,一直睡到了第二天。

    清晨,男孩醒过来的时候,趴在那半天没舍得动地方,他睁大了眼睛抬头望着身边熟睡的少年的脸,突然默默地在自己心里叫了一声“哥”。

    大哥自然是听不见,但魏之远这样在心里叫过了。

    小远和小宝这场热闹纷呈的战争最终被三胖终结了,三胖一手一个,像拎小狗一样把俩崽子扯开了:“哎哟小祖宗们,这是要大闹天宫啊?咱先休战啊,吃完饭提枪再战,不着急!”

    三胖把蛋炒饭从厨房里端出来,盛在一个小盆里,也没拿碗,拎了四个勺子,一人一个,围着一盆饭开吃。

    三胖这货好为人师,比唐僧还唠叨,饭都堵不上他的香肠嘴,他边吃边教育孩子:“小朋友们要有理想,不能一天到晚跟大肚子蝈蝈似的,没完没了地掐,你们哥他就是个二百五,也不管管……”

    魏谦无辜被波及,刚想收拾这胖子一顿,好让他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俩崽子就同仇敌忾地冲三胖嚷嚷:“不许说我哥!”

    三胖:“……”

    魏谦一人给夹了一块火腿肠:“干得好,多吃点。”

    三胖的大饼脸扭曲了一阵,仗着脸皮厚,勉强将方才的话题进行了下去:“行吧,不提你哥——你们看,在学校学了那么多关于理想的课文,跟三哥念叨念叨,你们的理想都是什么呀?”

    小宝说:“我想当歌唱家。”

    魏之远朴实无华地说:“挣钱,养我哥。”

    小宝看了他一眼,又补充了一句:“我当了歌唱家要挣大钱,养我哥。”

    三胖就像个猥琐的儿童诱拐犯……不,就像个伟大的教育家那样,谆谆善诱地对魏之远说:“你看,小宝这个理想比较有目标,那小远你呢,你要养你哥,你该怎么挣钱呢?”

    魏之远眼皮也不抬地说:“我可以看场子,卖碟,办证,拔份儿……”

    三胖顿时痛心疾首,转过头来对魏谦说:“谦儿啊,我看你这孩子没救了。”

    魏谦看向一本正经的魏之远,目光落在了他鼓起来的腮帮子上,忽然挺想笑的,于是他就笑了,顺便言简意赅地给三胖指了一条明路:“滚!”

    他一笑,魏之远就觉得自己这一天晚上撒泼打滚也值了,于是不再吭声,省下力气来,凶狠地低头扒饭。

    魏之远吃饭的模样非常凶残,好像要把每一颗饭粒都变成他的骨头和肉。

    其实魏谦也有理想,他原来的理想,是要当一个科学家,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里转,记录各种数据,写写论文,打打材料,研究点什么,每天吃饭也研究,睡觉也研究,除了研究的东西,什么也不往心里去,衣食不愁。

    当然,魏谦心里明白,眼下这理想已经变成了幻想,于是也就没和别人提过,假装他一出生就是根社会上的老油条,从来没傻逼过。

    三胖做了饭,吃完饭还要负责刷碗,他一边洗一边发牢骚:“唉,你三哥是上辈子欠了你的钱啊,这辈子给你当童养媳……”

    这话正好被经过的魏之远听见,魏之远二话不说地撸袖子:“三哥,我洗我的美女总裁老婆。”

    三胖哭笑不得地挥挥手:“还有抢着当童养媳的,你还是快跟小宝看动画片去吧。”

    魏之远抬头请示魏谦,魏谦对他以一厘米的上下浮动点了个头:“去吧,别在这绊脚。”

    打发走了孩子,三胖才开口对靠在厨房门框上的魏谦说:“你那胳膊疼不疼了?”

    魏谦点了根烟:“还行,有点。”

    三胖没跟他贫嘴,沉默了片刻,三胖难得正经地问他:“你想怎么着?一直这样下去?”

    魏谦早看出他是有话憋着,没吭声,等着他说。

    三胖比他和麻子都大一些,已经快二十岁了,想得也比他的两个小兄弟多一些:“我这么说你别不爱听,乐哥——乐晓东那人,不是什么善茬,你跟着他混,能有什么好下场?哪怕你去工地板砖,卖得是力气,乐晓东给的那两块钱,是要让你卖命。”

    好一会,魏谦才反问:“我能干什么去?”

    “干什么不能吃饭?”

    魏谦靠在门框上,茫然地想了片刻,低头看看自己被包得粽子一样的手,感受着里面透出来的丝丝的钻心的疼,低声说:“我什么也不会。”

    “你打工也好,做小买卖也好,”三胖顿了一下,说,“大不了你跟着三哥,咱俩开车拉熟食去,不也算个营生吗?”

    魏谦轻轻地笑了一下,没吭声。

    “只要你点头,回去我就跟我爸说……”三胖说到这,突然若有所感地回了下头,他发现魏谦已经不在那了,就这样非暴力不合作地走人不听了。

    三胖住了嘴,愤愤地甩了一把手上的水,怒气冲冲地说:“孙子,早晚有你后悔那天!”

    三胖跟他是打小的交情,总不会害他,魏谦心里知道,他说得话都有道理。

    他在娱乐城一年多,已经渐渐放下了对乐哥的盲目崇拜,他干的是什么营生,魏谦也多少知道一点。

    魏谦有时候也会想,为什么别人再苦再难,都能走一条正路,只有他自己这么孬种呢?

    是他愿意当一个流氓吗?

    他虽然混,却也知道好歹,他在学校当了那么多年的好学生,可不是为了辍学当流氓的。

    是为了钱吗?

    是,魏谦承认,乐哥给他的钱多,可三胖说得对,他卖的是命,钱再多一倍也划不来。

    那是怕吃苦吗?

    大概也不是,是板砖手上磨出的大泡和晒爆的皮疼,还是被人一棒子活生生地砸断胳膊疼,这不好比。

    那是为了什么呢?

    魏谦无数次地这样问自己,后来他发现,大概还是他那一点要了命的自尊心在作祟。

    他从生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声啼哭开始,就注定了低人一等,所以当他稍微长大了一点,稍微有了一点选择的余地时,他就死也不愿意再低下头——哪怕是像现在这样凶狠地、让所有人都畏惧憎恶也好。

    让别人都怕他,总比看不起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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